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2025年第9号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,将离岛免税购物年龄调整为年满18周岁,调整后的商品范围为47类。具体品类、数量限制及适用条件应查阅公告和附件,不能仅凭商品在海南销售就认定适用免税政策。
请核对本人证件、实际离岛行程、购物资格及商店提供的提货方式,预留办理和提货时间。不要把旅客离岛免税与岛内居民消费的其他税收政策混为一谈,也不要据此推断所有商品均享受同一优惠。价格、库存、购买资格及操作要求请向具有相应资格的经营主体确认;如有新规定,以主管部门最新公布为准。
信息来源:财政部关税司原文;原文时间:2025-10-17。本站于2026年10月29日核对并整理,后续以发布单位最新公告为准。
文章来源: 财政部关税司 gss.mof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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